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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流] 暴风雨真的来了!市房管局发话:十堰这10种房地产乱象将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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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1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9日,市房管局下发

《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的通知》

整顿规范十堰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

对于违规收取定金预定款

自媒体公众号恶意炒作不实消息

发卡排号造成旺销假象

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销售不明码标价

等行为均将严肃查处


整治重点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定等方式,向买房人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费用,发卡排号,造成旺销的假象,达到涨价的目的;


❖发布虚假房源消息和广告,利用自媒体、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和一些网络媒体恶意炒作不实消息,传播、营造恐慌气氛,误导市场预期;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商品房销售不明码标价,甚至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将商品住房按申报价格出售,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如要求购房人必须高价购买车位、储藏室等,借机抬高房价;


❖一房多卖,侵害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违规代理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以及禁止交易的保障性住房,甚至进行合同诈骗;


❖竞相向购房人允诺,高价出售,抬高价格;


❖伪造住房查询结果证明、收入证明等,骗取税费优惠、银行贷款;


❖开展“众筹买房”、“首付贷”性质业务;


❖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以及从业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处以罚款、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停业整顿等措施,对顶风作案、屡查屡犯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整治工作要求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中心城区(不含郧阳区)的专项整治工作由市房地产监察大队牵头,组织检查组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房管局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组成检查组深入开展本行政区域专项整治。


❖加强行业自律。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以及从业人员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恪守对消费者在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于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各地要发现一起个,查处一起个,决不姑息,务求取得实效,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


❖增强工作主动性。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地方政府是主体责任,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对花样翻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出击,露头就打,把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作为日常的重要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到位。


各县市区要在5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市房管局市场科,包括工作开展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典型案例等内容。


联系电话:8119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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