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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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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3-7-23 12: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18日,根据十堰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目前的整体安全形势,经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检察系统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十堰绿色低碳发展和平安法治建设提供坚强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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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其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全面配合城管执法、市场监管、住建、交通运输、公安、商务等部门的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大力排查全市瓶装液化气罐安全隐患,通过深入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切实解决违法违规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安全隐患,有序整治全市瓶装液化气罐安全环境,有力提升全民安全用气意识,形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切实维护全市瓶装液化气罐安全监管秩序。
此次专项监督的重点,主要针对瓶装液化气可能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安全隐患问题走访调查,查清相关问题并针对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以检察建议的方式向住房建设、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相关行政机关提出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协调配合等方面的建议,促进全市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督工作全面依法严格落实到位。
此次专项监督行动,从2023年7月至9月底,分为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总结推广等三个阶段,切实通过周密安排部署,扎实细致开展全面监督,深入重点部位、关键地点检查排查,全面梳理摸排隐患线索,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效果好、有影响的典型案件,推动专项检察监督不断向纵深发展。

小气罐,大安全。夏季高温,是燃气安全事故易发的关键期、敏感期,瓶装液化气是本地生产生活的主要燃料来源,一旦出现罐体破损、气体外泄,极易引起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这次专项监督是深化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重要举措,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行动,是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表现。通过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最大限度发现和消除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群众用上“顺心气”“安心气”,坚决守护十堰平安发展的底线。
来源/市检察院新闻


编辑/张洁 审核/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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