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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堰,这6件事千万别做了,违者罚款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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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初入道境III

发表于 2022-4-2 06: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起

“五一”小长假就正式结束啦

回顾这个假期

大家除了愉快的玩乐时光

是不是也遇到一些糟心的经历呢

假期前两天

朋友圈里看到好多朋友都趁着好天气出去野餐了

也有出去旅游的

但是

总有那些不看场合抽烟、乱扔垃圾

横穿马路、乱停乱放的人

……

非常影响心情

现在

针对这些不文明行为

终于有专项治理行动啦!

为进一步纠正陋习、弘扬新风,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提高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按照《2020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创文指挥部决定自今年4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突出不文明行为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为了确保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各责任单位将组建专兼职文明劝导队和巡查执法专班对集中治理的重点内容在重点区域内开展劝导和巡查执法。

6种不文明行为将会被曝光

一起来看看吧!

01

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垃圾。

02

在禁烟区吸烟。

03

主次干道上的人行道乱停乱放。

04

养宠扰民、遛狗不牵绳、宠物粪便不及时清理。

05

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逆行、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06

公共场所不戴口罩。

那,针对这些不文明行为

治理区域在哪里?

治理方式有哪些?

曝光后果又会如何呢?

治理区域

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区域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小区、农贸市场(含便民市场)、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网吧等。

治理方式

集中整治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方面建立巡查执法机制,建立以城管队员执法巡查为主,市、区两级环卫保洁和城管协管员劝导制止、协同城管执法处罚的闭环联动工作机制,将整治工作纳入各自日常工作内容。同时,疏堵结合,在游园广场、重点路段科学适度增设痰盂或相关设备,以备市民不时之需。



媒体曝光机制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还将建立媒体曝光机制,定期组织媒体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商业大街、公园广场以及窗口大厅进行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行为的现场抓拍曝光,当事人是行政企事业单位的直接通报至所属单位,自由职业者直接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曝光后果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将对认识改正错误及时的当事人,坚持劝导教育为主,对影响面大、不配合整改、态度蛮横的,依法责令当事人予以清理或者清除,并处警告或1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

对于被媒体曝光的个人,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市创文办备案。

对于被曝光不文明行为3起及以上的区和市直单位,由市创文办进行提醒谈话。对于在治理中相互推诿、敷衍拖延、贻误工作的单位,将依据《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责办法(试行)》严肃追责问责。

凡是被市创文办提醒谈话、追责问责的单位,一律纳入市级文明单位考核、年度文明创建考核负面清单,并通过新闻媒体持续跟踪问政。


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社会文明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城市综合评比中的最高荣誉,是城市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是一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惠民工程。


美丽的家乡十堰

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用心去创建守护

希望每个人都能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养成文明的好习惯

期待大家一起

成就更美好的十堰!

扩散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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