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登录
注册忘记密码
查看: 3074|回复: 0

[十堰城事] 十堰警方通告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3-17 06: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16日

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

发布通告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有奖

最高奖励30万元!

关于奖励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维护我区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特通告如下:

一、举报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的、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毒品原植物种子、大麻种子的,视情奖励人民币300元至2000元。

二、举报吸毒人员的,每查获1名奖励500元。

三、举报吸食氟胺胴、“上头电子烟”、芬太尼等新型毒品的,每查获一名奖励1000元。

四、举报毒品犯罪的,每抓获1名奖励1000元,同时缴获毒品的,每抓获1名奖励2000元。

五、举报物流寄递渠道毒品犯罪的,每案奖励5000元。

六、举报制造、加工毒品厂(点),每查获1个奖励2万至20万元。

七、根据举报,每抓获1名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的,奖励3000元;抓获1名境外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的,奖励3万元;抓获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悬赏通缉的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的,按照悬赏规定奖励的数额进行奖励。举报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的,最高奖金可达30万元。

希望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兑现奖励由受理、立案的公安机关实施,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的信息公开或泄露,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110

0719-8692560

8659110

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

2022年3月16日

【来源:直播十堰】

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123@shiyan.com)删除!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