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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殡葬改革咋“改”?这张“图”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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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22-3-8 14:4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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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竹溪县委 竹溪县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9年2月10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和《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十发〔2018〕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殡葬政策法规趋于完善,殡葬管理趋于规范,服务设施基本建立,服务功能较为齐全,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实现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众依法治葬办丧的意识显著增强。

城关镇全域及水坪、中峰、龙坝部分村划为火葬区。新建殡仪馆配套火化服务设施建成投入使用,火化率达到90%以上;城区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100%;节地生态和文明节俭安葬形成新风尚,骨灰格位存放、树葬、草坪葬、撒散及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三沿六区(沿高速路、国省道干线、河道、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旅游景点周围、自然保护区、乡镇规划区、集中居住区)等重点区域散埋乱葬坟墓治理率达100%。

二、主要任务

(一)划定火葬区范围

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推行火葬、改革土葬。

2019年6月底前划为火葬区的中心城区,即

?东至水坪镇、金铜岭、黄龙,

?南至谷竹高速,

?西至中峰花桥寺;龙坝廖家岭村,

?北至自然山体边界。

总面积31.68平方公里,含城关镇(守金店、观音阁、东风、新胜、红光、大裕、新民、烧田、郭家梁子、日进、水寨、后坝、廖家河共13个村),水坪镇(小河边、船形寨、康家岭、漫液、黄龙、金铜岭共6个村),中峰镇(长岭、梅探沟、灌沟、花桥寺共4个村),龙坝镇(廖家岭村)。

(二)划定禁止墓葬区

全县禁止在“三沿六区”(含已形成的自然墓区)区域内埋葬遗体、安葬骨灰、建造坟墓,2019年3月底前各乡镇将禁止墓葬区(到村、地块)划定范围工作以文件形式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审批后,于2019年5月底发布全县禁止墓葬区范围通告。

(三)统筹规划建设城乡殡葬设施

民政局按火葬区设施配套要求,及时调整新建殡仪馆建设规划,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骨灰堂、殡仪服务站、农村公益性公墓等殡葬设施数量、规模和布局规划;火葬区所涉及到的乡镇(城关镇除外),要迅速按火葬区的骨灰堂、殡仪服务站、公墓建设标准,于2019年4月底前规划到村,并依法按程序报批,分步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按规划加快殡葬设施建设;建设殡仪服务站等集中治丧场所,须配套建设消防、安全等设施,逐步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力争2020年底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实现遗体安葬集中化、公墓化、规范化。

(1)墓位建设标准。火葬区墓位规格,单穴和双穴分别不得超过0.7平方米和1平方米,土葬区墓位规格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墓碑高度(含基座)不得超过地面0.8m,宽度不得超过0.6m。颜色一律采用青灰黑色;不得采用白色。探索推行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

(2)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遵循合规、适用、便民、节约土地(尽量选择荒山瘠地)的原则。可行政村独建,也可若干相邻的行政村联建,单个村建公墓面积控制在10亩左右,村联建公墓面积控制在20亩以内,非火葬区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要预留安葬骨灰区。

(四)加强殡葬执法监管

强化规范管理,依法推行遗体火化和骨灰安葬在县公墓或村级公益性公墓内,没有公墓的,葬在荒山瘠地,无荒山瘠地的,采取生态安葬方式。加大殡葬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火化后装棺再葬、农村公益性公墓违规向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员出售(出租)墓位(墓穴)、恢复或新建专门的宗族墓地、将已经迁移或平毁的坟墓返迁或重建、为活人立墓、不文明祭祀、墓位面积超标、散埋乱蕣等殡葬行为。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无照生产、违规销售用品行为,禁止在火葬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禁止在土葬区销售超规格、超标准丧用品。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殡葬服务的,坚决严肃处理。

(五)持续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完善惠民殡葬政策,鼓励和引导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落实。提倡墓位(墓穴)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尽量减少硬质化处理,更多使用可降解材料,力争到2020年全县范围内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各类公墓墓地绿化覆盖率达到60%以上。免除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对自愿实行火葬的给予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



免费对象

城乡最低保障对象,特因供养对象、享受抚恤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无法查明身份并在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死亡的被救助人员、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驻溪部队的现役军人等。



免费内容

实行火葬的,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有:殡葬车辆接运遗体(火葬区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3天)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遗体消毒、骨灰存放(3年)实行土葬的,参照火葬区基本殡葬费用标准执行,凡符合条件的对象有公益性公墓安放在公益性墓地,无大操大办、无乱埋滥葬、无超标准建造大墓等违规行为的,按照火化区基本殡葬费用标准予以免除。



奖免内容

土葬区内具有我县户籍的村(居)民自愿火葬的,普通车辆接运遗体(遗体在火葬区内全免、遗体在火葬区外免一半)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3天)免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免费、骨灰存放(3年)免费。

(六)加大“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治理力度

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散埋乱葬坟墓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按照“杜绝增量、速减存量、因地制宜、分期治理、销号管理、限期完成”的要求2019年6月底以前基本完成治理任务。各乡镇治理方案于2019年3月中旬前报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见附表4)。

(七)丰富拓展殡葬服务供给

进一步建立完善殡葬管理制度,提升改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丰富和拓展遗体整容、防腐告别、骨灰安葬、丧葬用品等选择性殡葬服务,基本服务(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格位存放)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创新推动“互联网+殡葬服务”融合发展,培育发展殡葬服务专业社工组织;加强殡葬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定期轮训和参加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竞赛等方式,不断提高殡葬职工技能和服务水平。力争到2020年“科学完备、覆盖城乡、优质专业、便民惠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

(八)加大殡葬联合执法力度

县政府组建由民政、公安、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参与的殡葬执法队伍,负责全县殡葬管理执法工作,严厉査处散埋乱葬、墓位面积超标、不文明祭祀、火葬区遗体应火化而末火化、骨灰装棺再葬等殡葬行为。

各部门具体职责为:

☆民政部门负责殡葬设施的审批、年检;

☆城管执法部门对临街搭棚:公共场所治丧等不文明行为依法处理;

☆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殡葬用地的审批管理,依法查处乱建殡葬设施、在耕地建造坟墓行为;

☆林业部门依法加强林地保护与管理力度,严格林地用地手续,严肃查处毁林建墓等违法行为;

☆水务部门依法查处在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河道两岸建墓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规范丧葬用品市场,对非法制造、经营殡葬用品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公安部门负责对阻碍殡葬执法、寻衅滋事、殴打执法人员等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环保部门负责依法査处丧葬活动中影响、污染环境的行为;

☆卫计部门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处理死亡人员遗体行为;

☆物价部门负责监管经营性、公益性公墓和殡葬服务机构的收费执行情况,受理群众对殡葬服务收费的投诉或举报,查处殡葬服务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等乱收费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殡葬违法行为和乱埋滥葬的査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殡葬管理和改革领导体制等要求,县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府办一名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民政局长任常务副主任,公安、执法、国土资源、民宗等单位负责人任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协调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各乡镇、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建立殡葬改革报告制度,明确一名信息报送员,及时将辖区内殡葬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部门协作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和改革工作。民政部门要牽头做好殡葬管理办法制定、落实殡葬改革优惠政策、对村级红白理事协会组织进行指导等工作。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治丧行为的教育和监督,加大管理力度,将党员干部直系亲属丧葬方式和应治理的坟墓等事项,纳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管理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违纪人员。宣传部门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文明乡镇、文明村创建的重要考核内容,同时,对在网络、新闻等媒体上恶意制造、传播对殡葬改革不利的负面信息,进行屏蔽和压制,营造殡葬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发改、财政、住建、国土资源、规划、林业、环保、卫计、物价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改革、殡葬事业发展等工作的支持力度。人大办、政协办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单位要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殡葬管理和改革工作。民宗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少数民族、宗教场所和宗教界人士做好殡葬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具体方案,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殡葬管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三)加大保障カ度


落实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的保障,将殡葬管理服务、殡葬设施建设及惠民殡葬等所需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殡葬设施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加快殡葬设施建设,对各类殡葬设施依法提供土地使用权。

(四)强化宣传引导


一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工作成效和正面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二是借助“清明节”等重要祭祀节日,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组织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殡葬改革进程中来,树立文明节俭、低碳环保、生态节地、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形成人人支持殡葬改革,全社会关心殡葬事业发展的良好风气。

(五)党员干部引领示范


党员干部要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把推进殡葬改革作为党风廉政承诺和争创十星级党员践诺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火葬区,党员干部及直系亲属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在土葬区,党员干部及直系亲属去世后,有公墓的遗体应在公墓集中安葬,没有公墓的,选择荒山瘠地,进行节地生态安葬,不得乱埋滥葬。用文明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扫等示范行为,带动广大群众革除丧葬陋习。

(六)严格监督考核问责


修定完善党政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乡村振兴战略等考核办法,增加殡葬改革工作,提高分值。同时加大督办检査和问责力度,对殡葬改革推进不力、散埋乱葬问题突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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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余清清 审核/唐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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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8 14: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年去的时候竹溪县城禁小型货车,多大点的县城搞的很公路资源紧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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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3-8 14: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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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3-8 14: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好从剑、广大民众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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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8 14: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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