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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十堰市丰裕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特一粉(小麦粉)(一)抽检基本情况
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受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十堰市丰裕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特一粉(小麦粉)(地址:郧阳区城关镇新区街城西六组烽火沟14号,生产日期:2021-10-12,规格型号:10kg/袋)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SC21420300482035970,经检验,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十堰市丰裕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生产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配合调查且主动采取召回措施,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60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罚没款共计10360元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十堰市丰裕粮油工贸有限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排查,查找了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作为原材料的小麦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抽检产品不合格。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公司制订如下整改措施:一是把好原材料入库关,小麦购进须经过严格检验,不符合标准的禁止入库;二是在生产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小麦的除杂、清理工艺;三是进一步提高生产环节中的制粉、筛理工艺。该企业表示在今后的生产中,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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