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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来领款!已执行到位567258.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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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8 18: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下午

郧阳区人民法院发布

关于王浩等人集资诈骗案

受害人领款的公告

该案有重大进展

将对已执行到位金额进行分配兑付



郧阳这些投资人

请尽快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

案件回顾



王浩、王珂、杜中玉、李鹏飞、汪兴明、孙伟平、周涛、陆姿瑾、李玉玲、吕宽玉等人集资诈骗罪一案,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查明:2018年6月,罗科涛通过他人与王浩、李鹏飞等人结识,制定了通过建立微信群,对罗科公司进行推广和宣传,吸引会员投资的融资方案。


8月13日,在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罗科”APP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王浩负责全面工作,和陆姿瑾共同管理罗科公司的支付宝账号、密码和账户的资金,王珂、杜中玉、汪兴明、李鹏飞、孙伟平、李玉玲、周涛、吕宽玉负责在微信中“领导市场”邀约会员投资。2021年2月5日,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浩等人共同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


判决生效后

郧阳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

截止到2022年2月14日

共计执行到位567258.47元

现将对已执行到位金额进行分配兑付





因部分受害人更改联络方式

无法取得联系

请案件相关受害人

于2022年3月10日前

与郧阳区法院联系

领取分配金额



联系人:黄静

电话:0719-7235362

地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26号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分配方案

来源/郧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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