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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成立专班,远赴上海等地,先后抓获李某、刘某、王某3名嫌疑人。
经查实,2021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明知其好友冯某(在逃)收购银行卡用于涉案资金转移的情况下,仍将本人名下银行卡,以每日100元的价格租借给朋友用于转账。经核查,李某共获利3000余元,流经其卡内涉案资金共计100余万元。
2021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指使贺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前往北京办理五张银行卡后,要求贺某前往云南省昆明市、江西省萍乡市等地,将办理的银行卡用于帮助电信诈骗团伙转移涉案资金。
今年1月12日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明知上家(在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本人使用的微信号及通过网络收取的12个微信号,以每天280元的价格租给上家用于电信诈骗,非法获利5500余元。另查明,嫌疑人王某将本人微信号租给上家,用于电信诈骗,导致十堰受害人郭某被人冒充企业领导诈骗80余万元。
目前,其余嫌疑人还在陆续抓捕中。
这种钱也敢挣?
抓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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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秦楚网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戈阳 特约记者 胡雅潇
编辑/梨落 责编/千阳 终审/郭应均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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