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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余人聚集“学习” 十堰警方捣毁一传销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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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2-2-3 11: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28日下午,茅箭公安分局东城开发区派出所“平安义警”陈春艳在陈罗村开展治安巡防中,发现一民房内聚集了数十人正在“听课学习”,便立即向东城所反映。东城所进行前期蹲守和摸排后,认为疑似传销组织,便立即集结警力,迅速出击,连夜查获并打掉这一传销窝点,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优化辖区营商环境,筑牢辖区疫情风险防线。




民警到达现场后,一大股刺鼻的味道铺面而来,凌乱的房间、昏暗的灯光、30余平方米的房间竟有十余人聚集在一起听着所谓讲师的“授课”。民警迅速核实相关人员身份并询问相关情况,其闭口不答,后民警发现了他们藏匿的大量笔记本及话术单,并将一行人员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了解:12月以来,头目孙某玲以带领大家“发财致富”为由,联系朋友从吉林、云南、四川、安徽、江苏等地来到十堰,孙某玲谎称自己是某公司高管,负责推销“某长寿”产品,只要会员发展下线就会慢慢晋升,坐享分红、每月几百万不是梦,对刘某、王某、张某等十余人进行洗脑。孙某玲从多个方面对参与者进行灌输,部分人员蠢蠢欲动、幻想通过这种手段一夜暴富。








目前,相关人员已移交市场监管所,正在调查中。


问:如何识别非法传销的“套路”?



其实,无论犯罪分子多么狡猾,也无论传销方式多么隐蔽、多么复杂,只要符合下列方式,即为传销行为:


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


从计酬方式看,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从经营方式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作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获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群众要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和理财观,学法、知法、守法,明辨是非,摒弃杂念,让违法犯罪分子无计可施、无机可乘。
来源:平安茅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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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2-2-3 11: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堰消费不低啊!这个行业一般寻找消费低的城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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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22-2-3 11: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集约客是不是传销?如果是,为什么不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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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2-2-3 11: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小的五线城市竟然还有传销,太不可思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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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2-3 11: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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