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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勇)12日上午,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蔡某等6人涉嫌犯赌博罪、非法拘禁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宣判现场,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群众现场旁听。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蔡某、柏某甲、李某和已溺水身亡的卢某等人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在较长时间内经常纠集在一起,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组织他人进行“诈金花”赌博,在赌博过程中以提供赌资放债和抽头渔利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赌博结束后为追索赌债,被告人蔡某采取锁门的方式强行扣留被害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后被告人蔡某为索取赌债,以承诺给好处费的方式,又纠集卢某和被告人柏某甲、秦某,被告人柏某甲又临时纠集被告人付某、柏某乙,共同采取贴身跟随、蹲点守候、辱骂、围殴、强行扣押财产、强行带离被害人等软暴力、暴力的方式非法拘禁他人,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犯罪嫌疑人押解至法院
6名犯罪嫌疑人接受审判
法院认为
被告人蔡某、卢某、秦某等共同实施违法犯罪,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侵害了公民人身安全,对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一定的恐慌,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团伙已经形成了以被告人蔡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公诉机关指控被告蔡某、卢某、秦某等犯赌博罪、非法拘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据此,竹溪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赌博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对蔡某等6人决定执行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一定数额罚金。
现场旁听人员
据悉,此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是我县及全市首例公开宣判的涉恶案件,打响了涉黑涉恶案件宣判“第一枪”。此案的公开审理和宣判,充分体现了市县党委政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和信心,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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