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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十堰晚报记者从十堰市公安交管局获悉,从12月6日起至本月月底,我市交管部门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昨天上午10点,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民警在车城路设点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时,陈某驾驶一辆河南籍号牌电动车被民警拦下。当事司机称车牌是在购买电动车时就有号牌。
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中队长蒋福生告诉记者,陈某是从十堰某电动车店里买的电动车,上的河南的号牌,根据《十堰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发放的非机动车牌证,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外地非机动车牌证应当申请非机动车转入或注册登记后,方可在本行政区域内使用。非机动车号牌是不允许跨区域行驶的。
民警现场对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牌进行了拆除,并要求陈某尽快就近去办理正规的十堰号牌。
自12月6日至今,交管部门共查获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43起,其中电动车未上号牌273起,逆行行驶258起,违规占用机动车道100起,闯红灯12起。下一步,交管部门还将把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作为路面民警执法的重要内容,纳入常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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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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