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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爆料] 【十堰】十堰五地最新通告!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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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1-1-19 12: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通告

将开展境外返竹入竹人员大排查

关于开展

境外返竹入竹人员大排查的通告

为切实防范外来输入性风险,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境外返竹入竹人员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对本辖区3月1日以来所有境外返竹入竹人员(包括中国公民及外国公民,由竹山县以外境外返竹入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排查实行动态更新,每日下午17:00以前以乡镇为单位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人:孟飞,联系电话:15327969256,QQ:324470406。

二、县直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本系统(不含乡镇派出机构)所有3月1日以来境外返竹入竹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每日下午16:00前向所在社区报告排查信息,由城关镇负责报县指挥部。

三、境外返竹入竹人员要强化自我服务、自我防控意识,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相关情况,包括离开地、经停地、相关活动轨迹及是否进行过医学隔离观察等。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境外返竹入竹人员均应提前向目的地履行报备手续。

五、对故意隐瞒、不如实报告的境外返竹入竹人员,经查实后,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一律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理;如果感染上新冠肺炎,治疗费用也由其个人自理;导致疫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昨晚

张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通告

将开展境外返堰入堰人员大排查

↓↓

张湾区关于开展境外返堰入堰人员

大排查的通告

为切实防范外来输入性风险,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境外返堰入堰人员大排查的通告》(第45号)要求,全区从即日起开展境外返堰入堰人员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组织对本辖区3月1日以来所有境外返堰入堰人员(包括中国公民及外国公民,由十堰市以外境外返堰入堰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摸清详细情况。排查实行动态更新,每日一报。

二、各单位对本单位、本系统所有3月1日以来境外返堰入堰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每日向所在社区报告排查信息。

三、排查登记信息以乡镇、街道(西城开发区、工业新区)为单位,每日按规定时间报送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信息排查组。

四、境外返堰入堰人员要强化自我服务、自我防控意识,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相关情况,包括离开地、经停地、相关活动轨迹及是否进行过医学隔离观察等。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境外返堰入堰人员均应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履行报备手续。

六、对故意隐瞒、不如实报告的境外返堰入堰人员,经查实后,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一律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理;如果感染上新冠肺炎,治疗费用也由其个人自理;导致疫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堰市张湾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昨天,郧阳区发布通告

将开展境外返郧入郧人员大排查

鼓励群众及时举报

不履行报备手续的境外返郧入郧人员

▼▼

关于开展境外返郧入郧人员大排查的

通告

为切实防范外来输入性风险,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境外返郧入郧人员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对本辖区3月1日以来所有境外返郧入郧人员(包括中国公民及外国公民,由郧阳区以外境外返郧入郧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排查实行动态更新,每日一报。

二、区直各单位对本单位、本系统所有3月1日以来境外返郧入郧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每日向所在社区报告排查信息。

三、排查登记信息以乡镇为单位每日下午5时前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人:刘玻,电话:13307288839。

四、境外返郧入郧人员要强化自我服务、自我防控意识,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相关情况,包括离开地、经停地、相关活动轨迹及是否进行过医学隔离观察等。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境外返郧入郧人员均应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履行报备手续。

六、对故意隐瞒、不如实报告的境外返郧入郧人员,经查实后,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一律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理;如果感染上新冠肺炎,治疗费用也由其个人自理;导致疫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鼓励群众及时举报不履行报备手续的境外返郧入郧人员,一经查实奖励举报人1000元,由属地乡镇政府予以兑现。举报电话:7233003。

十堰市郧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昨天,武当山特区发布通告

就特区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等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武当山特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3号)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43号)要求,现就特区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实施严格的离鄂通道管控措施。除汉十高速武当山入口交通卡口外,316国道交通卡口改为执勤点。

二、十堰市内(含各县市区)返程人员持湖北健康码“绿码”在普通公路通行。省内市外(高风险地区除外)持湖北健康码“绿码”人员,通过“十堰e出行”申请批准后通行。

三、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以办事处为单位组织务工人员有序出省返岗(返岗人员须出具返岗通知)。外地滞留在武当山人员(北京除外)返乡,通过“十堰e出行”申请批准后,有序返乡。

四、特区复工复产工业企业员工由企业组织封闭管理,统一安排食宿。其他返岗复工人员持湖北健康码“绿码”,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定点通勤车上下班。

五、有序恢复城区公交车、出租车,并适时开通城际公交,居民凭湖北健康码“绿码”测温乘车。

六、严格小区管控,居民生活物资继续实施配送制,小区、村(社区)居民因就医等特殊情况可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出行,出门必须戴口罩。复工复产人员出入小区、村(社区)出示单位证明、湖北健康码“绿码”通行。

武当山特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3月14日

十堰市茅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了关于分类分时有序

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

具体通告如下

关于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要求,按照分类分时推进原则,现就全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通告如下。

一、分类分时复工复产。坚持“防疫优先、企业主责、属地管理”原则,分类分时分批组织企业复工复产。

第一类企业,主要包括: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磷复肥化肥农膜农药兽药生产和销售、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停不得”企业。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继续生产。

第二类企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等。

第三类企业,主要包括: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

第四类企业,主要是除限制清单外的其他市场主体。限制清单的对象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封闭的下列市场主体: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从即日起,除第一类已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的企业外,其他企业分两个阶段,依次做好第二、三类和第四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分级审核复工复产。复工复产的企业实行审批制。规上(限上)企业复工复产由区指挥部审核后分批报市指挥部备案;规下(限下)企业由乡镇街道、开发区、赛管局指挥部审核后分批分行业报区指挥部审批。工业企业由区科经局牵头负责,商贸企业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涉农企业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现代服务业、重点项日由区发改局牵头负责,建筑业企业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仓储物流企业由区交通局牵头负责,医药、食品等类型企业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金融保险行业由区金融办负责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三、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企业复工复产前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做好必要准备工作,确保做到“五个到位”,即: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环境消杀到位、安全生产到位。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行业服务工作专班,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应急预案,公布复工复产企业名单,以及企业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要求指南、申报流程图、申批表等相关要件,并督促复工企业落实防疫举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附件:1. 企业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要求指南

2. 企业复工复产申报流程图

3. 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

4. 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5.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6. 企业复工复产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十堰市茅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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