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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常威胁打骂。男方:希望法院调和,挽救一段来之不易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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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0-12-29 16: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2691字,预计阅读时长3.5分钟。

对于婚姻,书写君一直认为,一定要在婚前多相处一段时间,切莫被初识时的美好蒙蔽了双眼。

下面这份离婚纠纷案例,夫妻双方网恋认识,仓促结婚,后面更是因为彩礼问题,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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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问题,导致夫妻婚后矛盾凸显

(书写君对其中涉及的姓名、具体地址、日期等信息进行了处理,其中拗口的句段进行口语化调整,便于大家阅读)

原告:女,1993年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十堰市。

被告:男,1990年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十堰市。

原告(女方)诉被告(男方)离婚纠纷一案,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女方)诉称:

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原告(女方)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17年2月在网上认识,双方并未进行深入了解,在被告(男方)父母的催促下草率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儿女。

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薄弱,双方性格差异巨大,婚后一直争吵不断,被告(男方)经常对原告(女方)威胁打骂,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和精神压力,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2018年6月原告(女方)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自判决不准离婚后,被告(男方)没有丝毫悔过表现,多次谩骂原告父母,并多次言语威胁原告生命安全,致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2018年6月以来,原、被告分居至今,现夫妻感情已经名存实亡,原告(女方)再次起诉离婚。

原告(女方)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法院提供了如下证据:

证据1:原告(女方)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情况;

证据2:结婚证复印件1份,证明我与被告(男方)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证据3:民事判决书复印件1份,证明因为感情不和,曾经向法院起诉过;

证据4:2018年7月份租房合同原件1份、给付房租费收据31张,证明两人分居已长达2年之久,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每个月按时支付房租费,从2020年9月以后我没有在那儿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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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男方)辩称:

1.原告(女方)说我父母催促结婚不实,我家把结婚日期定下后,原告父母把结婚日期改了,提前了1个多月。

2.婚后有摩擦不假,但不是特别严重,与原告(女方)描述不符,每次吵架都是原告先吵我,把我吵烦了才吵起来。

2018年底,我和我妈去原告(女方)家看望原告,原告父亲和大伯等亲戚把我拦着,门都没有进去,还把我揍了一顿,我连原告面都没有见到。

自2018年6月闹矛盾后,原告(女方)把我联系方式拉黑至今,我给原告电话打不通、信息发的原告收不到。2019年因为疫情也没有见面。

3.与原告(女方)一起生活时,大部分开销都是我在出。结婚时欠下几万元债务。希望法院调和,不离婚,挽救一段来之不易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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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及判决

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经审理确认的证据,法院认定事实如下:

原、被告于2017年清明节后相识恋爱,双方于××××年××月××日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

原、被告因婚前缺乏了解,双方脾气、性格的差异,导致婚后生活中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

2018年4月,原、被告在武汉生活期间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双方发生了撕打,原告报警后,警察到场进行了处理。

2018年6月,原告及其父亲到被告家协商原、被告离婚问题时,因双方在退还彩礼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被告不让原告走。原告报警后,派出所警察到场处理。

原告于2018年7月2日诉诸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之后双方分居至今。

2018年底,被告及其母亲去原告家看望原告,被原告亲戚拦着没有进门,双方再次发生纠纷。原告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认为:

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定的离婚条件。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自愿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双方未生育子女。为生活琐事,原、被告经常发生争吵、打架,并两次报警。

对此引起的夫妻感情不合,双方均有不同程度的过错。在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后,原、被告双方的夫妻关系仍未改善,双方分居生活至今已二年多时间,且夫妻感情没有和好的可能。

因此,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对原告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原告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也无共同债权债务,被告主张有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但是被告未向法院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

对于被告的主张,法院不予采信。经法院多次分别调解,原、被告双方意见相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准许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离婚。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女方)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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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君的两板斧情感解读

案例中的夫妻,17年认识,认识到离婚总共时间勉勉强强还没到4年,期间更是分居2年之久,让人感到惋惜。

双方在网上相识,这本身也是一种缘分,只可惜如女方所言,“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薄弱。”所以才会因为彩礼,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至于其中彩礼纠结多少,退没有退,又或者退了多少,案例中没有写出来,书写君也就不多揣测。

不过,彩礼问题只是他们夫妻感情失败的表面原因,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婚前认识不够充分。至于如何才能保障婚姻能够充分认识对方,培养出足够的感情呢?

为此,书写君准备了两板斧,为大家破开情感的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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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板斧:想要认识真,需要精力。

做什么事情,都是需要花精力,用心才能实现,这一点放在婚姻上也是一样。

案例中的男女,在网上相识之后,匆匆忙忙就结婚,或许在婚姻开始之初会显得很幸福,但是婚后能够承受风雨,这就值得商榷了。

案例中的夫妻,遇到了彩礼问题,如果换成彼此感情较好的男女,或许双方各让一步,也就不会让彩礼这个问题成为婚后夫妻间的心结。

所以想要认识到对方更真实的一面,你就必须多花些精力,多花些心思,这样才能挖掘出对方美好画面后的缺陷。

之后,你确定自己能够接受这样的缺陷,那就可以继续下去,如果不行,那就早早离开,别等到结婚后再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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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板斧:想要感情深,需要时间。

男女之间的感情,怎么才能越来越深厚呢?

其实就是需要时间,当然仅仅只是时间是不够的,可是时间却是最基础的保障,连时间都没有,那就更不用谈其他的了。

只有男女双方有了足够的时间,双方才能有发生许多事情的可能。

案例中男女有了网上认识的机会,如果能够在有足够长的相处时间,在这相处时间中,经历过酸甜苦辣之后,这样的婚姻才可能牢固。

如果在这份时间中,一点点风浪就使之倾倒,那不也是一份幸运吗?

书写君希望能够借用失败的情感案例,以正能量的角度,为大家解决心中困扰!如果您认同书写君的观点,请加个关注,便于大家观看书写君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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