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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水管破裂,租客损失6000元,律师说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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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22: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租赁的房屋里水管破损,价值近6000元的设备遭到损坏,房东只愿意承担水管维修费用,对租客的财产损失不愿赔偿。昨日,在重庆路开店的李先生(化姓)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此事。

昨日,记者来到李先生位于重庆路10号的店面。李先生告诉记者,5年前,他在这里租下3间门面经营打字复印、电脑维修至今。“店里都是我工作时使用的显示屏、打印机等物品。”

“22日早上,我打开店门发现角落里的水管已经破裂,水柱从破口喷射出来,屋里一片狼藉,打印机、电脑等设备都进水了……”记者根据李先生当时拍摄的照片、视频,可以看到部分产品表面有明显的水珠。

“这台打印机买的时候花了4000多元,进水后晾晒了好几天,还是没有修好。”李先生带记者来到隔壁的杂物间,里面的一台A3打印机已经拆开,“部分物品经过修理后可以使用,但这台打印机,还有一台显示屏、一部手机至今无法正常使用,合计损失近6000元。”

李先生拿出几段锈迹斑斑的水管,只见其中一段已经锈成褐色,有几处明显的破裂。“当年我租房时,这个水管就存在,一直没有更换过。水就是从这些破口里喷出的,后来我赶紧请人把水管更换了。”

“事后,我第一时间与房东进行沟通,对方只愿意承担更换破损水管的费用。对我提出的赔偿要求,他不愿意承担。”李先生说。不过,他也告诉记者,当年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里,并没有这方面的约定。

“如果租房协议里没有约定的话,租客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十堰市武当法律服务所律师石伟表示,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期间,应对租赁物妥善管理、使用,同时应尽检修义务,以避免自己的财产和他人财产的损害。(记者 韩玉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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