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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十堰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城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标准的通知》,在10月31日前,对十堰城区商品房预售标准进行阶段性调整。
全文如下:
十房发〔2020〕14号
关于调整城区商品房
预售形象进度标准的
通 知
城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减轻疫情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满足群众被抑制的商品房需求,发挥房地产业稳投资、稳增长的作用,推动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城区(不含郧阳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10月31日前,阶段性降低城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标准: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达到地上2层;地上规划层数8至12层(含)的,施工进度达到地上5层;地上规划层数12层以上的,施工进度达到地上8层。
特此通知。
十堰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0年4月3日
那调整前,十堰城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是啥标准呢?
调整前商品房预售标准
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达到主体结构封顶;地上规划层数7层以上的,施工进度达到地上规划层数的二分之一且不低于7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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