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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召集] “平安返乡”交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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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9-1-9 13: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曾都区总工会2019年春节“平安返乡”交通补助活动将在元月10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在曾都区企业工作的外地职工。
二、补助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一次往返交通补助:
(一)非随州市户籍(以身份证或护照记载为准);
(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加入所在企业工会并进行了会员信息登记;
(四)所属企业按规定缴纳了工会经费;
(五)春节假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企业。
其中,企业已给予了交通补贴的人员不得申领“平安返乡”交通补助。
三、补助时间和标准
自2019年元月10日至2019年3月15日止,根据返乡路程距离,按省内3档、省外5档标准,给予“定点定额”补助。
(一)省内一档(80元):武汉、孝感、襄阳、十堰、荆门、黄石、鄂州、黄冈;
(二)省内二档(100元):潜江、仙桃、天门、咸宁;
(三)省内三档(150元):神农架、荆州、宜昌、恩施;
(四)省外一档(200元):江西、湖南、安徽、河南、重庆;
(五)省外二档(250元):江苏、上海、浙江、山西、陕西、山东、福建;
(六)省外三档(300元):广东、北京、天津、河北、甘肃、四川、贵州;
(七)省外四档(350元):广西、云南、辽宁、吉林;
(八)省外五档(500元):西藏、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黑龙江、海南、港澳台地区。
四、申报和补助发放方式
职工返程后向企业工会提供经本人签名的交通票据,返乡地点要以本人身份证地址为准。企业工会将所有资料汇总后上报本辖区镇办、管委会总工会审核,由各镇办、管委会总工会将审核汇总后的资料一并上报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22-7063767,QQ:252733208),补助资金将于2019年3月15日前直接汇入职工银行卡。


随州市曾都区总工会
2019年元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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