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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事] 一张“逮捕令”,骗走她们24000元,十堰人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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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8-11-18 09: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几天十堰的气温日渐走低
大家也纷纷添起了冬装开始变“宅”
不过有一种人在冬日里却很“活跃”
那就是诈骗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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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冒充“公检法”这类电信诈骗
又有卷土重来的苗头
家住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两名女士
先后接到“假警察”的来电称其涉嫌犯罪
最终两人被骗资金达24000元

QQ截图20181118091309.png


来看看身边的真实案例吧
↓↓↓

案情速递
31岁的张女士家住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街办白浪村,2018年11月7日下午,张女士接到一位自称十堰市通讯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称其名下有一张银行卡涉嫌洗钱,并告知稍后会有北京市公安局民警亲自来电核查。

QQ截图20181118091445.png

一会儿,张女士果然接到自称北京市公安局民警的来电,得知张女士没有QQ,对方主动提供一个新的QQ让张女士使用。一开始,张女士很是戒备,否认自己参与洗钱犯罪。对方先是发来一张警官证,紧接着又发一份通缉令,这下,张女士慌了,立即按照对方的要求将仅有的2600元汇入所谓的“安全账户”,随后的两三天内,对方一直催促张女士继续汇款,否则将上门抓捕,张女士向亲戚借款2500元又汇给对方。


QQ截图20181118091631.png
QQ截图20181118091710.png


张女士提供的“逮捕令”

汇去5100元,对方的电话却再也打不通了,此时,张女士才意识到被骗。11月14日,张女士赶到十堰市公安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独有偶,就在同一天,家住开发区某小区41岁的李女士前来报案,骗子使用类似的剧本,要求李女士开通网上银行,最终通过网银操作从李女士的银行卡内转走18900元。

QQ截图20181118091843.png


骗术揭秘
骗子谎称是“公检法”工作人员,以涉嫌犯罪的名义要求受害人配合调查,然后转接假冒的办案人员进行通话,直截了当地告诉你涉嫌洗钱、贩毒等非常严重的罪名,搅乱你的心智。

骗子通过发网址让你登陆,或者直接通过QQ、微信向你出示通缉令、逮捕令等,事主在通缉令或逮捕令看到本人照片及相关信息时会更确信无疑,更容易上当受骗,这时骗子对事主讲明规定,不允许告诉任何人,按要求做好开通网银、手机银行甚至买新的手机号码使用。

在你相信对方是公检法并急需证明自己是清白时,骗子会给机会让你证明:一是把钱转到“安全账户”,叫你不要挂电话,直接到就近的ATM机按指令操作;二是叫你开通网银等把钱转到自己的卡内,然后把手机收到的相关信息发给对方。很多人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再加上已经对对方“公检法”的身份深信不疑,大多会按程序操作。

警方提醒
1. 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公,不会通过传真、网页等形式向当事人送达“拘留证”、“逮捕证”、“通缉令”等文书材料。
2.公检法机关是不会设立“安全账户”的,更不会让人转账汇款到“安全账户”,只要提到“安全账户”,一律是诈骗!
3. 银行卡密码、U盾密码、动态验证码是你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一定不能告诉他人。
4. 遇到事情一定要保持冷静,遇事多与家人、朋友商量,发现被骗一定要及时拨打110。
不轻信不透露不汇款不转账

牢记“四不”原则
降低受骗风险

来源:平安白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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