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晚,市公安交管局四大队民警在镜潭路设点查酒驾时,先后遇到两名司机冲卡。4月20日,这两名司机都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3月6日晚,四大队组织警力在镜潭路查酒驾。22时45分,42岁的男子罗某驾驶鄂CLP8XX轿车从红卫往镜潭路方向行驶时,见前方有交警便迅速调头,被堵截组民警当场截获。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被 拦截后,驾驶人罗某既不下车,也不将车辆熄火,交警多次警告罗某但他依然紧闭车窗,拒不下车配合检查,还当场冲卡想逃走。民警对罗某进行多次警告,罗某仍不理睬,无奈之下,民警欲用灭火器砸开他的车窗玻璃,迫于压力,罗某才打开车门。事后,经检查罗某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犯罪。
就在对罗某进行检查时,司机赵某驾驶一辆轿车在经过检查点拒不配合民警检查,强行冲过阻车器,结果被阻车器刺中车底盘油箱等部件,赵某不仅没有停车,还带着阻车器又撞到了前方停在路边的警车后逃离现 场,在行驶大约30余米后,阻车器被司机丢在路边。民警记下了该车的车牌并输入到了查缉布控系统。第二天上午,一辆拖车拖着这辆轿车去修理时,查缉布控系统报警后,车辆被事故处理大队民警暂扣。事后,经事故处理大队民警查证,这辆车正是前一晚冲卡的逃逸车辆。面对结果,司机赵某低头承认了自己当晚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事实。
4月20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罗某被刑事拘留,而同一天,赵某也被送进了行政拘留所,因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
来源:十堰广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