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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事] 郧西村民不听他人告诫 后车厢违规载客被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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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8-1-31 08: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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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网络配图


货车作为一种运输车辆,并不是用来搭载乘客的,货车后车厢也并未设计搭载乘客的各种安全措施,再加上是漏天开放式设计,一旦遇上紧急刹车或突发事件,仅靠双手根本无法固定自己的位置,后果不堪设想。然而,用货车搭载乘客的违法行为仍然存在,屡禁不止。


近日,十堰市郧西县公安局夹河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交通劝导员吴某提供的线索,辖区石门村村民段某驾驶一辆四轮车后车厢载二人,其在道路上进行交通劝导时告诫段某不要将后车厢载人,段某拒不听从,后吴某及时将该情况向派出所汇报。


接到该情况后,民警立即传唤段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最终段某对其驾驶四轮车后车厢违规载客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段某因货运机动车违规载客的违法行为被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处以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悉,自大交管工作开展以来,郧西县公安局夹河派出所严格按照县公安局针对劝导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实行奖惩对策。同时,对拒不听从交通劝导员劝导的和举报的无证驾驶、货运机动车违规载客、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到位。


民警提示:货车载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易发生意外事故,广大市民出行时切莫贪图一时方便,拿货车当客车用,不要乘坐货车、超员车出行。同时,货运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谨慎、安全、文明驾驶,不要违反规定违法载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带来人身安全意外。


来源:中报荆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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