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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流] 十堰的房价已确定不会再涨了!省里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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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12-5 11: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价的高低涨跌,

一直是咱们老百姓所关注的。

今天小编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11月20日,省里已明确通知!

不!会!再!涨!了!

是不是敲开心!

20日,省住建厅发出《关于因城制宜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州、县按照房价稳定、供需平衡的原则,制定2017年房价控制目标,确保2017年全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超过今年1-10月的水平。


微信图片_20171205113720.jpg

(点击查看大图)



那么,

一定有小伙伴们要问小编,

调控房价

对普通刚需族来说有什么好处

    拿上小本本,划重点啦!!!



1、通知这样说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为目标,加强对市场的动态监测、精准分析和政策研究,及时调整、取消不符合市场实际的政策措施。


合理制定2018年房价控制目标和库存消化周期目标,确保2018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相适应,库存消化周期与市场需求相协调。


作为购房者,

小编想大家关心的一定是贷款问题

还有就是现在买不买得到房

别慌,小编这就来告诉你


2、购房者看这里


对房价上涨过快、非本地户籍居民购房量较多的区域,通知要求当地对非本地户籍居民实行限购限贷措施


微信图片_20171205113724.jpg


对本地户籍居民实行限贷措施

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由武汉市承担国家住房租赁试点的责任,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3、开发商看这里

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


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停止供地;

36-18个月的,减少供地;12-6个月的,增加供地;

6个月以下的,须显著增加供地,并加快供地节奏,严格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

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竞价溢价率超出一定比例时,缩短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的时间;


微信图片_20171205113727.jpg


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价格管理,督促房产商合理定价:

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缓办理预售许可;

对具备预售条件经督办仍拖延上市的项目,记入开发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并暂停其土地竞买资格,将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严厉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期房炒作、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规开展购房融资等行为。



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

相信十堰楼市正在慢慢得以实现!



如果你有购房需求,

或者在买房中有不解的疑惑,

欢迎长按下方二维码,

或加入腾讯房产十堰看房QQ群

517506492

微信图片_2017120511373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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