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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事] 竹山县精准资助促精准扶贫 贫困寄宿生喜领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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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12-24 08: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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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竹山县竹坪乡金花小学领取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学生及其家长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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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竹山县竹坪乡竹坪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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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竹坪小学已经领取了生活补助费的学生及其家长

      “感谢党的好政策,让我们这些贫困户的孩子能够享受到贫困生资助,我们一定要抢抓机遇,想尽办法,积极主动地脱贫致富奔小康。”12月23日,竹山县竹坪乡金花村村民但汉树在金花小学领取了500元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时高兴地说。


近日,笔者在竹山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该县2016年秋季学期共拨付资助款463.725万元,惠及全县7102名贫困学生,帮助全县7000多户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对象户早日脱贫。其中,2016年春季学前资助1491人,资助款74.55万元,2016年秋季学前资助1492人,资助款74.6万元。2016年秋季小学贫困家庭寄宿生资助2884人,资助款144.2万元;初中贫困家庭寄宿生资助2726人,资助款170.375万元。


竹山县按照“四个精准”要求,让教育扶贫资金发挥精准扶贫的重要作用。即对象精准,学前资助的对象必须是各村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对象户的孩子并且在学前就读,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助的对象必须是在校食宿的精准扶贫对象户的孩子;统计精准,各乡镇中心学校在统计贫困生时,必须让有“五评表”的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领取申请表,由当地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确认;标准精准,学前贫困幼儿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元,小学贫困寄宿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贫困寄宿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25元;发放精准,各乡镇中心学校在收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拨付的资助款后,由乡镇中心学校联合当地财政人员一起,深入到各校,核准对象,现场将资助款发放到资助对象的家长手中。发放程序按照“五个严禁”要求,即严禁虚报冒领,严禁代领代签,严禁二次分配,严禁代扣,严禁以物抵资。


通过严肃资助纪律,严格评审程序,严把资金发放关,精准资助,让教育扶贫资金充分发挥精准扶贫的重要作用。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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