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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据网友爆料:
朝阳路四堰水印澜湾3号楼顶,18楼住户以楼顶漏水为由私自搭建楼顶,私下给物业费用。然后弄成自己家小花园。并做成栏杆,锁住。不让其他住户进入,自己在里面种花草,种菜地。 我们所有住户找物业,物业以私自搭建不归他们管为由,让我们到法院起诉该住户。并放任18楼住户任意搭建。物业不让其他住户晾衣、晒被子,却让18楼住户私自搭建非法建筑,这严重损坏其他住户合法的公摊面积。恳请相关领导部门核实后,拆除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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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遇真初现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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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仙气化灵II
有理想的胡巴 发表于 2016-6-12 11:54 公摊的地儿结果被个别人私自占用、这人头比较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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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道法初成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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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大叔 发表于 2016-6-12 20:29 我只能说你没有住在顶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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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懂 发表于 2016-6-13 10:54 我一个朋友就是住在那里的,她说他们那边楼顶本来就是公摊的、不是属于顶楼住户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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