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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友交流] 左车强行加塞,发生擦碰,交警竟然判我直行车的主责,我读书少你别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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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12 10: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常直行的车,被左边的车强行加塞,于是我的左边保险杠加车轮毂被加塞的车擦了,报警,交警居然说是我直行车的主责?!说我未保持安全车距,说加塞车辆未按规定让行。

尼玛,颠覆我的三观啊!交规学的全错了?!转弯不该让直行?!

首先,交警同志,保持安全车距,不是应该前后车的事吗?什么时候和加塞车辆也要保持安全车距了?那你说说该怎么保持法咧?!

其次,这样说来,以后直行车无条件让加塞狗咯?那大家都可以去加塞啦,加塞没有错哦!!!

交警同志,这个判罚让我相当不服,已经拒绝在决断书签字了!!! 下一步,我要继续维权,必须让交警重新判决!
252644_f1fb1326258320a4eac7985f17773_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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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本是一件很小的交通事故,车擦碰后,如果另外一个车的车主主动承认是自己的失误,友好协商解决,根本就不会报警;
2. 可惜对方车主根本不认为加塞有错还强词夺理说是我撞他,于是只有交给交警解决;
3. 让人遗憾的是,作为交警,却在定责时,一反常态的没有遵从“变道车让直行车”的原则。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12 11:14:25 十堰网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蜀黍收黑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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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7-12 15: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蜀黍收黑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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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12 15: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你倒霉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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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12 19: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拨打市长热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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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11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7-13 08: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司机和那交警是朋友?还是这交警没学好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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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14 11:2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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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7-15 13: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没有行车记录仪啊?安装一个不就什么事都没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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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7-15 13: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一个智能安全行车系统的道镜,里面有很多功能,都是实用的!
让你告别恶意碰瓷
49770780706192669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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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9-8 11:41:24 十堰网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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