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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男子劫5815元杀害前老板 死刑前与4岁女儿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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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4-18 10: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为生活拮据,两男子胡某程和吴某梁协商抢劫自己的前老板并灭口,最终伺机抢得财物5815元,并将前老板官某新杀害。两人均以抢劫罪获刑,其中胡某程被判死刑,吴某梁被判死刑缓刑两年。昨日上午10点,在珠海市中级人民院天平厅,胡某程与年迈的父母和4岁的女儿做了最后的道别,随后法官宣读了最高法死刑核定书之后,胡某程被押往刑场执行死刑。

  因缺钱抢劫杀害前老板

  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因生活拮据,被告人胡某程伙同吴某梁抢劫两人曾务工的珠海市某健康家居店经营者官某新并灭口。案发后两日内,民警分别抓获两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程、吴某梁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胡某程、吴某梁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均应予严惩。鉴于被告人吴某梁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稍小于被告人胡某程,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对其判处死刑,但可不立即执行。

  法庭认为,虽然被告人胡某程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罪行,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对其辩护人就此节所提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吴某梁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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