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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事] 以身试法!郧西一男子微信群传播这种视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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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8-7-20 08: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在微信群里转发一段长约2分钟的恐怖音视频。7月13日,郧西警方远赴上海将该男子抓获并刑事拘留。


7月5日,郧西县公安局网安部门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名为“淡!淡!的!忧!伤!”的网民,在一个有176人的微信群“土门家乡人交流群”中,发布了一段时长2分钟的恐怖音视频。


获悉该情况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侦查专班,从网上网下入手,并在市局网安部门的支持下,查明该网民的真实身份为辖区土门镇男子柯某。


7月13日,得知柯某在上海后,该局立即组织警力远赴上海,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柯某抓获。


经调查了解得知,7月5日上午11时许,犯罪嫌疑人柯某在另一微信群内看到此段恐怖音视频后,便将其在“土门家乡人交流群”的微信群中转发,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目前,犯罪嫌疑人柯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三项之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图书、音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暴恐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十堰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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