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为的是让咱们城市的市容环境更加美好。
可近日,十堰市茅箭区连续发生两起商户阻碍城管执法案件,目前,两起案件中的两名抗法人员因阻碍执行公务已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处罚,也给违法抗法者敲了一记警钟。
5月20日10时许,朝阳路派出所接到茅箭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的报警,称因拆除违章建筑时与居民发生纠纷,要求处理。
接报后,民警迅速出警赶往现场处置,将涉事人员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了解,家住朝阳路某小区的李某,在自己住宅楼门前私自堆砌围墙平台,茅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5月16日至19日期间,曾5次劝阻李某将违章建筑自行拆除,清理干净,李某却开启了“白天拆晚上建的游击战”。
5月20日,城管执法人员瞿某依法再次对其管理时,李某拒不配合,采取推搡、辱骂、撕扯执法人员衣服等手段,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造成极坏影响。
当民警问及李某为何堆砌违章建筑的时,李某却回答:“风水先生说她家门前的地势太低,需要抬高下,才利于财源广进。”民警对此回答哭笑不得。
在查明事实、收集相关证据后,经茅箭分局批准,依法予以李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创文期间”女商贩占道经营,城管工作人员发现后再三上前劝阻,女商贩不仅拒不听从劝说,还用夹子殴打工作人员,在派出所居然“装病作哑”拒不配合公安取证。
20日,烧烤摊贩叶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人民路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8日处罚。
经了解,5月19日晚20时许,茅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朱某带领协管工作人员郝某在茅箭区鄂州巷周边巡查时,发现一烧烤摊占道经营,二人立即上前劝说,希望女摊贩不要占用公共道路空间摆摊。
女商贩拒不听从劝说,还与执法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期间用手中所持的夹菜夹子对协管工作人员郝某进行殴打,见此情行后,城管朱某立即上前制止,女商贩立即倒地声称自己浑身不舒服“发麻”,在场人员立即报警。
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这时女商贩一直倒在地上声称自己浑身不适,民警先将女子送至医院,并将在场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取证。
经调查,阻碍执法的女商贩是郧阳区57岁的叶某,平日她与丈夫在鄂州巷推着小车做烧烤小生意。
声称自己浑身不适的她在经过医院一番检查后,结果并无大碍,但她的“折腾”并未结束!“监控上显示你手持夹子将人打伤.....”在派出所内面对民警的询问,叶某还在装聋作哑:“我没打就是没打!”叶某拒不配合民警取证。
在经历了三小时加班加点的调查取证和跟“老赖”的斗智斗勇后,民警掌握了叶某伤人的监控视频证据,最终以零口供对叶某强制执行。
目前,经报茅箭分局批准,依法予以叶某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平安十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