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02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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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以来,朝阳派出所相继接到4起青年失踪的案情。朝阳所迅速启动立案侦查机制开展调查,并将失踪人员信息上传至公安部失踪人员库及打拐数据库。
2013年2月25日1时许,一名男子报警称,怀疑自己的女儿芳芳被人诱骗卖淫。随后,朝阳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报警人反映的朝阳路某酒店,将芳芳及其同行女孩霏霏带回派出所内审查。
经初步调查,民警了解到,2012年11月,二人被“舅舅”、“舅妈”、王辉等人引诱到武汉洪山区一带后,多次组织二人到武汉及周边地区、南昌、南京等地卖淫。而在芳芳、霏霏的叙述中,竟然出现了几名报警人报警称失踪的女青年的名字,这引起了朝阳路派出所的高度警觉。
随后,在案情研讨过程中,经过对现有线索梳理,朝阳路派出所确定这是一宗特大组织、引诱妇女卖淫案,犯罪行为为跨多省市,受害人非常多,性质非常恶劣。
很快,二人交代了2012年11月以被“舅舅”、“舅妈”、“姐姐”、王辉、李林等人诱骗到武汉洪山区南湖张黄新村一带卖淫的全部事实。专案组民警通过两人的描述确定了犯罪团伙中主要嫌疑人之一的王辉身份,以及舅舅、舅妈、王辉等人在武汉的大致方向和活动轨迹,同时了解到十堰籍女青年小雨、小凤、小婷、小琳、小飞等人仍在该集团从事卖淫活动。
2013年3月29日,十堰市一城区分局治安队民警在清查旅馆时发现一群身份不明的年轻男女形迹可疑,在对几人的身份进行核查比对时,发现其中有一名叫小雨系失踪人员库登记的失踪人员。接到反馈的线索后,专案组迅速出动赶到现场将小雨等人带回。经询问,小雨、小琳、小飞三人交代了自己受“舅舅”、“舅妈”、王辉、李林、张力、林翔、李江等人诱骗到武汉,并被组织卖淫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并称因不满“舅舅”、“舅妈”、王辉等人的控制,偷偷逃回了十堰。
此次审查让民警确让了王辉、李林、张力、林翔、李江等犯罪团伙成员的身份。至此,这起引诱组织介绍妇女卖淫的犯罪团伙主要成员、组织结构、作案等手段情况终于水落石出。
2013年4月8日,公安机关部门发现王辉、李林、张力、林翔、李江等人已返回十堰,其中李林、张力入住在火车站一宾馆内。专案组民警迅速前往宾馆将李林、张力抓获。
次日,专案组民警乘胜追击,一举将王辉、林翔抓获。经过民警连夜突审,4人交代了大部分犯罪事实。
同年5月13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江到案,该团伙组织者“舅舅”罗某的真实身份得到确认,后专案组在十堰市区将罗某抓获。
经查,绰号为“舅舅”的罗某系1968年生,另案处理:王辉、张力、林翔、李林、李江均为“90后”(除罗某系重庆市忠县人及绰号“舅妈”的其女友身份不详外,其余均为十堰城区和郧县人)
法院审理认为,王辉采取招募、引诱、容留等手段,以控制多人从事卖淫,其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事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被告人林翔、李林、张力、李江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提供帮助,其行为均构成协组织卖淫罪,决定对林翔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其余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不等的处罚,三人均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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