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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在市行政中心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0 人,实到38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学勤、刘学华、余春存、佘立柱、袁新云、曾勤,秘书长王有群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东灵,副市长吴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十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分办意见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审议了市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将对市政府办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除了任命王国恩为副市长、徐晓光为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和预算工委主任外,还任命了10个市直单位“一把手”。这十位“一把手”分别是:黄剑云同志为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上官守刚同志为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李文新同志为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汪正义同志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冯安龙同志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清甫同志为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余荣江同志为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涂扬晟同志为十堰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边疆同志为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王定斌同志为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十堰晚报秦楚网全媒体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闫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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