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公布一批公租房租金标准 涉及阳光栖谷等7个楼盘
秦楚网讯 记者 冰客 特约记者 王丽 报道: 十堰晚报秦楚网全媒体记者22日从市公租房配建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公布一批公租房租金标准,自2月1日起执行。根据《十堰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市场租金调查情况,我市相关部门对以下这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发布《关于核定阳光栖谷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介绍,根据《通知》规定,北京北路阳光栖谷等住宅小区新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如下: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此次核定新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涉及7个楼盘,分别位于北京北路、北京南路、重庆路、澳门街、朝阳中路、凯旋大道、车城西路等7个区段,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核定租金标准为:北京北路阳光栖谷13.80元/月·㎡;北京南路凤凰金街11.80元/月·㎡;重庆路汉城天地11.30元/月·㎡;澳门街翰林世家三期11.50元/月·㎡;朝阳中路华府新天地12.40元/月·㎡;凯旋大道芙蓉华府9.30元/月·㎡;车城西路恒荣枫尚城8.10元/月·㎡。
《通知》还规定,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住户按廉租房租金标准执行,即0.80元/月·㎡。
另据介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相关部门根据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变化情况,每两年核定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该标准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市房地产管理局将严格执行上述核定的租金标准,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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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关于核定阳光栖谷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经研究,现将北京北路阳光栖谷等住宅小区新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
此次核定新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涉及7个楼盘,分别位于北京北路、北京南路、重庆路、澳门街、朝阳中路、凯旋大道、车城西路等7个区段,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核定租金标准为:
?北京北路阳光栖谷13.80元/月·㎡;
?北京南路凤凰金街11.80元/月·㎡;
?重庆路汉城天地11.30元/月·㎡;
?澳门街翰林世家三期11.50元/月·㎡;
?朝阳中路华府新天地12.40元/月·㎡;
?凯旋大道芙蓉华府9.30元/月·㎡;
?车城西路恒荣枫尚城8.10元/月·㎡。
二、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住户按廉租房租金标准执行,即0.80元/月.㎡。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相关部门根据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变化情况,每两年核定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通知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市房地产管理局要严格执行上述核定的租金标准,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关于核定京华园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经研究,现将京华园等到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重新核定并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
此次重新核定到期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涉及3个楼盘,分别位于北京北路、车城西路、花果6264学校等3个区段,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核定为:
?北京北路京华园17.50元/月·㎡;
?车城西路远洋盛荟11.50元/月·㎡;
?花果6264项目3.70元/月·㎡。
二、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住户按廉租房租金标准执行,即0.80元/月.㎡。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相关部门根据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变化情况,每两年核定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通知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市房地产管理局要严格执行上述核定的租金标准,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关于核定企业配建北京路京华园、车城西路远洋盛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十价工服规28号)及《关于核定东风教育分局6264学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十价工服规29号)同时废止。
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123@shiyan.com)删除! 都是骂房租贵的,我就想问下,这些住公租房的真的没房子住吗?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 什么狗屁公租房,跟那些个房东有啥区别 阳光栖谷,太贵了,租房就是没钱人租的,还要哪么贵,六十平米公摊要二十平米吗? 17.5元那是公租房吗,和租房东房一样贵了 不便宜也租不起 太贵了!
低保障呀
按平方以为住户都是傻子么? 骂声太小了,谁听得见,要大声说出来 什么样的人才能住公租房 好地方都被关系户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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