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对曹中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来源:正义网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鄂十郧检四部民公告〔2022〕Z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曹中国在十堰市郧阳区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电网非法狩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沿江大道16号。
联系电话:0719-7235387。
特此公告。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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