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登录
注册忘记密码
查看: 3968|回复: 0

10名偷渡港人在内地获刑:中国司法从不“看人下菜”!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0-12-31 16: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30日,企图偷渡到台湾的10名港人在深圳被判刑,他们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深圳盐田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邓棨然、乔映瑜有期徒刑3年和2年;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等8人构成偷越边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另有两名未成年人,检察机关依法决定不起诉,已由公安机关遣送出境。



10名偷渡港人在内地获刑:中国司法从不“看人下菜”!-1.jpg




中国法治向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12名香港人,偷渡潜往台湾的过程中,乘快艇擅闯边境,进入广东省管辖海域后被深圳海警抓获,自然应当依照我国《刑法》等法律法规,接受内地司法机关的惩处。司法机关依法侦查、起诉、审理,充分保障他们应有的权利,经过公开审判对他们定罪量刑,既符合“一国两制”的原则,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如果说案件有什么“言外之意”的话,那只能是——蔑视法律、破坏法治的那一套肆意妄为,在这里绝对行不通。


中国法治向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这12名香港人,据港媒报道,他们都曾参与反中乱港活动。无论曾有什么“案底”,他们受内地管辖的是他们妨害边境管理的罪行,虽罪不可恕,但具有认罪悔罪等法定情节,同样能被从宽处理。被告人乔映瑜在法庭最后陈述时几度哽咽:现我已经认识到内地法治的公平公正及严谨,因为过往自己的冲动和偏见,做出很多对社会对家庭有危害的行为,触犯了一连串的法律,现在后悔万分……


如果说案件有什么“弦外之音”的话,那一定是——中国司法从不“看人下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该宽则宽,当严则严。


中国法治向来既讲规范化、也讲人性化。这12名香港人,其中两名未成年人黄某某、廖某某引人关注。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穿中国司法实践的始终,通报运用化名、听证不公开进行、酌定不起诉等等具体入微的制度设计,都是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让孩子能拥有更多的机会改过自新,步入正途。


如果说案件有什么“未尽之言”的话,那想必是——真心希望香港的年轻人能够把握住自己,不要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才能给自己充满希望的未来。



10名偷渡港人在内地获刑:中国司法从不“看人下菜”!-2.jpg


去年,香港黑暴分子向警方投掷燃烧弹。(图:大公报)



但即便如此,依然还是有人碰瓷。美英等国一些政客对中国司法指手画脚,频繁说三道四,美国驻华大使馆甚至公然干涉中国司法主权,无理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因非法越境被批捕的12名港人。


要知道,偷渡犯罪是国际公认的罪行,与走私军火、毒品、色情行业、赌博相并列,被称为第五大国际性犯罪。英国冷冻卡车上39个越南偷渡客尸骨未寒,美墨边境的隔离高墙正加紧施工,英美等国一边自己严厉打击偷渡犯罪,一边又要中国对偷渡客网开一面,这不是双重标准是什么?


要知道,司法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近代百年屈辱的标志就是领土主权、司法主权、关税主权的沦丧,中国人对此记忆深刻。直到现在,清白无辜的孟晚舟还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滞留在加拿大,美国一些人又想把“长臂”伸过太平洋,这不是殖民时代的强盗逻辑是什么?


要知道,香港事务完全是中国的内政,任何外部势力都无权干涉。一些国家小题大做肆意玩弄“香港话题”,甚至直接插手并在香港挑唆颠覆活动,把盲目的青少年当成实现自己“野望”的炮灰,将社会变成充满黑暴的无序丛林,将香港当成搞乱中国的“桥头堡”,企图阻止中国和平崛起,这不是司马昭之心是什么?


香港终究是中国的香港,香港事务绝不容许被当做桌面上的筹码,怀有这种目的的人注定只能是徒劳无功!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123@shiyan.com)删除!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